http://www.gxnews.com.cn 2011年12月13日 06:38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12月12日,南宁市望州路,一辆汽车横在盲道上。记者 何学俏摄
广西新闻网记者 潘登
“对于残疾人朋友来说,这下可方便了。”12月12日下午,在南宁市亭洪路上,国家、自治区、南宁市三级人大代表到南宁市检查为民办实事工程时,南宁市人大代表谭巧矛看到,刚刚完成改造的盲道、引导砖和提示砖醒目,盲道出入口坡度合适,不由得赞叹道。
不久前,南宁市今年的6条道路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完成,意味着规范的盲道覆盖率达90%以上。
据最新统计,南宁市600万人口中(含六县),现有残疾人50万,其中盲人、肢体残疾人超过10多万。对于盲人和下肢残疾人来说,盲道是他们参与正常社会生活的最基本需求。
不过,在邕城不少盲道上,我们经常会看到随意斜拉的绳索,乱停放汽车,下坡后被流动摊贩占着。业内人士认为,必须有法可依,通过铁腕处罚才可彻底清障。
【重建设】
盲道设施渐完善
当日下午,记者在亭洪路上看到,改造后的人行道焕然一新,在人行道和马路交接的进出口处,坡度合适,身患残疾的市民可以自己轻松把轮椅推上人行道。
“条形引导砖提醒盲人直行,而带原点的提示砖则提醒残疾人这里是上下口,或者有障碍需要绕道。”市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原来亭洪路的盲道以及其他的无障碍设施很不规范,盲人经常会犯“晕”。
与记者同行的一名记者眯着眼睛,沿着盲道走了百多米,一路畅通。
“这些都是我们这几年来的任务,确保让盲道以及其他的无障碍设施达标,方便残障人士。”对此,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谭文东称,今年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的6条道路为:茶花园路(金花茶公园—长湖路)、望州路(望州南路—明秀路)、亭洪路(南建路—江南大道)、彩虹南路(蒲庙大桥—新兴路、新兴路—蒲津路)、金象大道(银沙大道—五象大道)、明秀路(北湖路—秀灵路),改造全长达15公里。
此次改造的6条都是老道路,建设之初没有设置盲道。根据南宁市的改造计划,他们主要是铺设盲道、增设无障碍坡道。其中,明秀路由于人行道宽不足两米,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将不铺设盲道,仅作无障碍坡道改造。
【轻管理】
不少盲道被挤占
对道路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本意是为南宁的残疾人创造一个更加温馨的生活环境;然而,由于种种人为因素却未能如愿。记者就此走访调查了10多位视残市民,他们认为盲道设施现在越来越规范了,但不少地方几成摆设。
盲人陆阿东住在望州路中附近,每天中午要经过“盲道”去盲人按摩院上班。他告诉记者,无障碍设施铺好后,马上会有汽车、电动车停放,有时候还会有一些流动摊点。在盲道上走,有时还会被斜拉的铁丝或绳索弄伤。
记者对南宁市区民主路、长湖路等多条路段走访时发现,这些路段不仅盲道被侵占,有时候连盲道与人行道的斜坡口都被堵得严严实实的。
【要重罚】
避免盲道成“忙道”
盲道变成“忙道”,无障碍设施变成障碍设施,盲人行走如何确保安全?
“主要是处罚不够严厉,遭遇到法律的盲点。”业内人士透露,有一些车主担心被交警罚款和扣分,不敢把车辆停到路边;然而,把车开到人行道上,最多只是锁车,或者进行一定的罚款。
因此,为了确保“盲道”的畅行,应尽快起草相关办法,明确规定对那些破坏占用“盲道”的单位或个人作出重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侵占“盲道”或者改变“盲道”的用途,即使是社会公益活动也不行。
“处罚需要更加铁腕一些。”这位业内人士称,可以学习外地经验,如按照《广东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违规者将被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而北京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条例》规定,也可以对侵占、挪用或者停止使用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和居住区内的无障碍设施的,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可以考虑和交警联手,对人行道上的车辆也进行罚款和扣分。”南宁市城市管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称,创造无障碍环境,除了需要加强相应的法规保证及铁腕处罚外,更需要全体市民树立“无障碍意识”。
链接
500公里
南宁盲道长度相当于南宁到桂林
据介绍,目前,归属南宁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维护的城市主干道,盲道覆盖率达90%以上,南宁市已铺设盲道500多公里,相当于南宁到桂林的距离。如今,南宁市除了对旧道路进行大规模改造外,新建道路将严格按国家相关要求,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此外,障碍设施也正逐步走进城市广场、公园、医院,以及重要商业场所,甚至残疾人家庭。如南宁市实行的“无障碍进家庭活动”,由政府出钱为困难的残疾人家庭改造入户坡道、增设扶手等。
小贴士
你会看盲道吗
盲道本是为盲人提供行路方便和安全的道路设施,盲道一般由两类砖铺就,一类是条形引导砖,引导盲人放心前行,称为行进盲道;一类是带有圆点的提示砖,提示盲人前面有障碍,该转弯了,称为提示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