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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Latest posts for the topic "驾考新规4月1日实施 这十二个重点你需要知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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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Latest messages posted in the topic "驾考新规4月1日实施 这十二个重点你需要知道"]]></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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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驾考新规4月1日实施 这十二个重点你需要知道</title>
				<description><![CDATA[ 2016年03月29日 16:01 来源：杭州网 作者：顾平  <br /> <br /> 杭州网讯 2016年3月29日，记者从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关于修改&lt;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gt;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139号令”）将于2016年4月1日正式实施。<br /> <br /> 3月29日上午，杭州公安交警部门在杭州市机动车辆管理所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说明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新变化，据悉，139号令中诸多新的规定，涉及千万驾驶人的切身利益，引发整个社会广泛关注，也有不少人对其中部分规定存在误读。<br /> <br /> 这两天，各种“新交规”、“新标准”的说法风靡朋友圈，到底是怎么样呢？下面就跟大家来详细说明下139号令中的十二个重点，为大家答疑解惑。<br /> <br /> 重点一：通过互联网平台可“自主报考”<br /> <br /> 如果你想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经过身份验证后，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今年年底前，全国将全面开通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此平台，实现驾驶人网上报名、网上约考、网上缴费。<br /> <br /> 重点二：单眼人士可考驾驶证<br /> <br /> 139号令中新增了单眼人士申请驾照的条款，符合条件的单眼视力障碍人士，将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br /> <br /> 那么条件是什么呢？单眼视力障碍的人士，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<br /> <br /> 重点三：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<br /> <br /> 139号令进一步放宽上肢残疾人驾车的身体条件，根据手指、手掌、下肢残疾程度的不同，可分别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或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br /> <br /> 这里要看清楚啦！按照新规定，左手只要三指健全，不需要必须拇指健全，右手手掌完整，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驾驶证。<br /> <br /> 接下来，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要求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客车驾驶证。<br /> <br /> 重点四：可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br /> <br /> 原123号令中规定：“在暂住地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档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的机动车驾驶证。”<br /> <br /> 139号令实施后，在居住地也可以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驾证了！<br /> <br /> 重点五：境外“速成”驾照换领有限制<br /> <br /> 持境外驾驶证的内地居民，申请换领内地驾驶证时增加了限制条款。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该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br /> <br /> 重点六：学习科二、科三须有学习驾驶证明<br /> <br />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管所为考生发放学习驾驶证明，在后续科目二、科目三学习训练时，必须随身携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均可）。<br /> <br /> 重点七：七类驾照被注销情况可直接申请考试<br /> <br /> 原驾驶证因超期未换证、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可不经学习直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考试。注意是“注销”，不是撤销，也不是吊销，亲们注意区分概念！<br /> <br /> 重点八：小型汽车夜考有变化<br /> <br />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在白天考试时，用白天模拟灯光操作的方式代替夜间考试，大中型客货车夜考没有变化。<br /> <br /> 重点九：科目二、科目三可以同时预约、连续考试<br /> <br /> 科目一考试合格后，既可以预约科目二考试，也可以预约科目三考试。也就是说，科目一合格后，可以先约考科目三路考，再约考科目二。<br /> <br /> 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同时预约科目二和科目三路考，预约成功后连续考试，免去了多次预约，多次往返的麻烦，极大地节省了时间。<br /> <br /> 重点十：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和审验<br /> <br /> 原123号令中，驾驶证补换和审验业务，应当在驾驶证核发地进行。139号令实施后，驾驶证的领、换领、审验业务可以在核发地之外的车管所办理，再也不用往返奔波。<br /> <br /> 重点十一：老年人定期体检年龄进一步放宽<br /> <br /> 新规定实施后，应当每年体检并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人年龄，从60周岁提高到70周岁，70周岁以下的“年轻人”将不用每年年检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br /> <br /> 重点十二：大型客车、牵引车可更早领证<br /> <br /> 接受全日制职业驾驶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年龄限制进一步放宽，只要在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可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驾驶证。<br /> <br />  <br /> <br /> ]]></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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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CDATA[Thu, 31 Mar 2016 08:04:40]]> GMT</pubDate>
				<author><![CDATA[ 风雨无阻]]></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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